为促进全县范围内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云龙县采取措施扶持人口较少的阿昌族、苗族、傣族等民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阿昌族、苗族、傣族是云龙县人口较少的民族。目前,该县共有阿昌族2492人、苗族1605人、傣族1097人,分别占全县总人口的1.2%、0.8%和0.5%。云龙县党委、政府历来重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近年来,为促进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云龙县采取了多项扶持措施,一是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将漕涧阿昌族聚居的仁山村、民建苗族聚居的岔花村、宝丰傣族聚居的大栗树村分别列入全县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重点村,通过实施整村推进切实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充分依托资源优势,在大力发展烤烟、畜牧、泡核桃等产业的同时,按照“一村一品”的策略,重点在仁山村大力发展红豆杉种植、在岔花村大量种植热区经济作物、在大栗树村大量种植茶叶,目前,产业已初具规模,群众增收致富优势凸显。三是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扶持力度。实行教育招生倾斜政策,扩大对少数民族招生规模,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的救助,认真落实加分照顾政策。对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教师落实优先享受职称评定的政策以及津贴补助。四是注重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结合云龙县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制定了《云龙县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云龙县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和《云龙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制度和措施,明确了在培养、任用干部时,做到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从而使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五是优先安排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就业。落实了我州委培人口较少民族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将全县2002年以来委托培养的19名少数民族中专毕业生全部招录安置到事业岗位。从2006年开始,每年公务员招考中在团结、表村两个民族乡分别设置1个面向人口较少民族招考的岗位。